关于印发定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验耗材
及仪器设备维护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学校各处(室)、院(系、馆、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耗材采购及教学仪器设备维护维修工作的规范管理,提高实践教学经费合理使用水平,确保实验实训教学工作高效运行,学校按照“严格管理、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原则,制定《定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验耗材及仪器设备维护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此办法已经2014年9月12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贯彻执行。
附件:定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验耗材及仪器设备维护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定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附件:
定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验耗材
及仪器设备维护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耗材采购及教学仪器设备维护维修工作的规范管理,提高实践教学经费合理使用水平,确保实验实训教学工作高效运行,按照“严格管理、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实验耗材,包括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其课程中规定的所有实验实训教学所需的各种试剂、药品、器具器皿等易耗材料。为了不影响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急需补充添置且单价较低(一般在300元以下)的仪器设备配件可列入此项,但不包括各种专业培训、技能鉴定等有收益的专项活动中所需的实验耗材购置。
第二条 实验耗材采购及仪器设备维修维护经费的投入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每年12月,各院系需根据教学任务的安排,编制其下年度实验耗材采购及仪器维护经费计划,教务处负责经费计划的汇总和初审工作,编制学校实验教学经费计划,报请学校安排专项预算。学校经费预算下达后,教务处负责分解各院系实验教学经费预算。
第三条 实验教学经费的使用由教务处统一管理,专款专用。每次采购总额3000元以内,由教务处长审签报账;3000元至1万元的采购由分管校长审签报账。各院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采购计划的执行和经费管理。
第四条 实验耗材采购按教学计划进程实行分段采购。每次采购须根据教学需要和耗材库存情况合理计划,在合理计划、不超预算和节俭使用的原则下,由院系自主采购,自行管理。
第五条 各院系成立由院系相关领导、实训中心主任、专业负责人、任课教师等人员组成实验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耗材采购与使用、仪器设备维修维护的管理工作。要求工作责任明确,采购符合规范,验收严肃认真,进出手续清楚,帐卡记录健全,回收环保勤俭,定期核对检查,做到预算目标管理。
第六条 库存耗材必须实行专人保管,做到账目清楚,账材相符,存放规范,确保安全。
第七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执行,其他文件有关条款不一致时按本办法执行。
第八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